2024新澳门原料网点站
P2P“去担保化”呼声渐起 担保公司或变身服务性平台
发布时间:2014-08-26     作者: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来源: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量:1438   分享到:

  继上海出台互联网金融意见,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后,日前,武汉市金融办透露,武汉模式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意见》13条即将出台。《意见》特别指出,要去担保化、政府兜底、将对这一行业进行规范。

  自进入2014年以来,监管层对于国内P2P网贷行业的发展日益重视,在不同的场合都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内容趋近的表述,明确表明P2P四条红线,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而陆金所官方也多次释放出信号,表示将逐步取消第三方担保。一时间,“去担保化”成为行业的热点话题,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行业发展和政府监管的必然趋势。

  那么,“去担保化”真否为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方向?一旦去担保化的进程开启,会对行业产生怎样的影响?P2P网贷企业该如何适应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需求来调整自身产品和业务?监管部门对P2P网贷“去担保化”究竟态度几何?引业内深思。8月24日,互联网金融记者圈最具影响力自媒体“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举办“P2P去担保化”主题沙龙,邀请监管机构、专家学者及从业者与媒体记者深入探讨上述问题。

  中国式P2P为何依赖担保公司?

  2014年6月,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在股东大会上宣布将逐步取消陆金所的担保模式,引起P2P行业一阵波动,纷纷开始关注去担保。但在探讨“去担保化”这个问题之前,人们需要先思考为什么P2P行业需要担保,这种担保是不是P2P行业必备的金融服务功能。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指出,中国的P2P平台之所会和担保产生联系,是因为中国不具备像欧美国家一样开展P2P的前期条件,没有征信系统,就不可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业务,不得不跑到线下。而到了线下成本就上来了,P2P平台为了降低成本不得不跟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手上已经有大量客户的金融机构合作,来获取优质客户。

  爱投资CRO刘博同样提到:“小微企业业务没办法做到像国外那样做大数据分析,你拿到的财务报表都是假的。在中国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只有采取另类的手段,因为担保公司是靠控制风险吃饭的。平台会根据服务的目标客户群体选择合适的产品,合适的中间机构匹配,平台所做的基本工作是达到撮合业务的最优形式。”由此可见,中国的P2P公司选择与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有着现实需求。

  去担保化是伪命题吗?

  在信而富CEO王征宇看来,中国的P2P行业并没有真正实现过担保机制。“担保在P2P行业更多是市场宣传手段,为了给客户一个承诺,说得严重一点就是写的一张可能无法兑现的支票,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这层面纱揭去掉,让客户真正理解投资有风险,出资须谨慎。这个话其实是从银监会确定以后这样的说法才从行业内提出来。银监会站在监管的角度,自然而然必须让出资人知道涉及到的风险,否则蒙着一个面纱在前面走路,你认为前面一马平川,实际上并非如此。”

  王征宇认为,P2P机构的借款标的有大有小,有的有担保需求,有的没有担保需求。如果一个机构从事的是小额度的没有必要做担保,但是在P2P行业中却说提供担保和保证,那么它的作用只在于市场宣传,给出资人一种信心。从监管机构的角度讲,P2P平台不应该误导老百姓,不应该误导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的担保是没有必要的。

  担保化和担保公司是两回事

  去担保化是不是意味着P2P平台取消与所有担保公司的合作?这样的疑问令刘博有些啼笑皆非。在刘博看来,担保化和担保公司是两回事,平台本身的自行担保绝对不可行,最大的风险就是会形成非法集资。但同时,平台的去担保化是必须的,可以引类担保机构介入。“爱投资平台上有几个品种,有担保产品、融资产品、保理产品。我们希望介入合作机构,比如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利用他们的风控手段形成差异化产品设计。这时候用差异化产品设计真正扶持到小微企业融资当中。”

  “去担保化”后 担保公司将变身服务性平台

  花果金融CEO惠轶认为,去担保化从投资人端来说就是去刚性兑付,这件事情一定会发生。但在去担保化后,平台和担保公司其实还可以存在其他的合作形式。“担保公司在P2P平台体系中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可靠稳定的客户来源,担保公司的客户来源基本在银行端;二是在中国除了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风控方面是最有经验,最有能力的。从这个角度讲担保公司的体系是有意义的。但是担保公司是否要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这样的话写出来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惠轶认为,担保公司有天然的借款人资源,有风控能力,这些是核心优势。担保公司未来可能为互联网公司提供新的服务,包括介绍客户和协助风控,变成服务性平台。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综合处处长蒋则沈指出,去担保化是P2P行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担保的过程实质上是将自身不能承担的金融风险转移到其他链条,但是并未消除金融风险。“P2P如果需要担保,一定要把自己不能承受的金融风险转移出去,通过担保机制转移出去,那么担保机制能不能解决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是核心命题。”

  (信息来源:2014年8月26日 搜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