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商贸市场开发商应具有相应市场开发经验3年以上并盈利,有1个以上出租率在100%的成熟市场。
②商贸市场应位于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具有市场开发所需的各项资质并通过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该市场中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相同模式进行租金贷及经营贷批量担保业务;
③在市场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所经营产品应合规、合法。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执照、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财产清单(附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家庭关系一览表、个人银行信用报告、前三个月或近期收支量最大的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销售合同及代理协议等资料。同时商贸市场开发商提供资料同一般企业担保业务所需资料。
担保费基准费率按年1.5%收取。